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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山区大学毕业生租赁房花YOUNG音乐季活动在汉举行

2019-05-13 12:53:32来源:汉网

2019年5月11日 “学城洪山,我的家园”洪山区大学毕业生租赁房花YOUNG音乐季活动在武汉群光广场举行。本次活动是由中共洪山区委、洪山区人民政府主办,洪山区委组织部、洪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承办,洪山区宣传部、珞南街协办,旨在宣传大学毕业生留汉置业福利和武汉大学毕业生租赁房优惠政策,贯彻落实 “百万大学生留汉”工程,为武汉大学毕业生“安居洪山”提供实实在在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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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活动得到了洪山区“大学之城”青年公寓联盟成员单位的支持,红璞公寓、可遇公寓、乐乎公寓、龙湖冠寓、魔方公寓、穆特青年公寓、青年联盟、荣尚荟自在遇、弘博公寓九家公寓代表出席活动,现场通过集齐九家联盟印章领取精美礼品的方式进一步为大学人才公寓推广助力。

为了体现花YOUNG音乐季特色,活动现场劲歌、热舞、杂技…热力四射,精彩纷呈。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为观众准备了人才公寓政策解读的小册子和申请程序解析宣传页。

附:人才公寓政策内容

坚持政府主导、区街(乡)联动、社会参与、资源共享,多渠道、大力度推进人才公寓建设。设立人才公寓建设基金,制定优惠支持政策,加大人才公寓用地供应,采取政府新建、购买、租赁以及商品房配建、支持用人单位筹建等方式,每年建设和筹集不少于1000套的人才公寓总规模。毕业3年内的普通高校大学生,在汉创业就业且家庭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的,均可申请人才公寓,最长可租用至毕业3年期满。建立“人才住房券”制度,根据吸纳大学生就业数量、缴纳税收等情况,由政府以奖励形式发放“人才住房券”,用于企业人才和大学生购、租住房。

申报条件:

⑴ 毕业3年内的普通高校大学生;

⑵ 在武汉就业或创业;

⑶ 家庭在武汉无自有住房。

申报材料:

⑴《武汉市人才公寓申请表》;

⑵ 申请人身份证;

⑶ 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⑷ 申请人父母身份证,或配偶身份证及结婚证;

⑸就业创业证明。

申报流程:

⑴ 个人申请。申请人填报《武汉市人才公寓申请表》;

⑵ 审核公示。

① 受理申请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核查工作。区房管部门负责核查申请人及父母、配偶在本市住房状况,并提出审核意见(3个工作日),区人社部门负责核查申请人在武汉就业创业以及学历、学位情况,并提出核查意见(3个工作日);

② 区人社部门结合区房管部门的核查意见,作出资格认定(3个工作日),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网上进行公示(长期公示)。

⑶ 排序选房。

① 区人才公寓运营部门发布配租公告;

②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网上进行登记;

③ 依据轮候顺序及学位等情况确定配租顺序;

④ 申请人选房

⑷ 签约备案。申请人选房后,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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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申燕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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